申请企业明显增加 境外上市备案料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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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获悉,有关部门将持续畅通企业境外上市渠道,推出更多符合条件的“绿灯”案例,包括市场较为关注的协议控制(VIE)架构企业和平台企业等。
市场人士认为,境外上市备案新规实施以来,企业提交备案材料积极踊跃,申请企业数量明显增加。随着渠道持续畅通,境外上市备案将进一步提速。
企业积极提交备案材料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披露信息,8月以来,已有泛远国际控股、米高集团、喜相逢等多家公司境外发行上市获证监会备案。
另据证监会最新更新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情况表,截至8月17日,《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3月31日施行以来,已有99家企业递交备案材料。其中,8月以来递交备案材料的企业达11家。
从上市地看,99家企业中,有28家拟在纳斯达克上市,2家拟在纽交所上市,其余69家拟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从企业类型看,申报企业多为高新技术、新经济公司,如智慧教育服务商软云科技、专注二手车业务价值提升的交易服务平台汽车街、智能服务机器人领导者优必选等。
“境外上市备案新规实施以来,企业提交备案材料积极踊跃,申请企业数量明显增加。已有19家各类企业完成赴港、赴美境外上市备案。”证监会有关负责人8月18日表示。
相关制度不断完善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持续细化法律域外适用的具体事项,无论是境外IPO,还是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均迈入备案制新阶段。
2月17日,证监会发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市场人士认为,境内企业境外IPO热度回升,表明试行办法的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借力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规范健康发展。
GDR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5月16日,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6号: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指引》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境外首次发行GDR,应当在境外提交发行上市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7月18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主要围绕发行企业门槛、增加审核环节、强化信披监管等提出新要求。
兴业证券研报认为,最新修订的暂行办法,一方面明确新增基础股票上市由交易所审核,实现互联互通机制与全面注册制衔接;另一方面,适度提高GDR发行门槛和披露要求,旨在引导上市公司理性融资,减少信息不对称,保护投资者权益,更好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借道GDR“走出去”,提升全球综合竞争力。
畅通境外上市渠道
对于企业境外上市,近期,证监会多次表示将推出更多“绿灯”案例。
证监会7月24日至25日召开2023年系统年中工作座谈会明确,要统筹开放和安全,做好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工作,推出更多“绿灯”案例。
8月18日,上述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畅通企业境外上市渠道,推出更多符合条件的“绿灯”案例,包括市场较为关注的协议控制(VIE)架构企业和平台企业;同时,推动形成更加透明、高效、顺畅的境外上市监管协调机制,尊重企业依法合规自主选择境外上市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规范健康发展。
截至8月22日,今年以来分别有22家、14家公司登陆美股、港股,登陆美股公司家数已超去年全年。
业界预期,随着企业境外上市渠道更加畅通,将对企业境外上市起到一定激励作用。“目前来看,港股上市企业数量有所增加,但募集资金规模普遍不高,市场还处在观望状态。随着备案愈加顺畅,将对企业境外上市有一定正向激励。”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承婧艽说。
承婧艽表示,目前,企业要想顺利登陆境外资本市场仍面临不少挑战,需聚焦自身业务的合理定位和良性发展,不要盲目为了上市而上市,练好内功才是立身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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